作者:罗舰欧 文章来源: 中国气象报
近日,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气象局、建设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防雷安全管理、防雷工程设计审核、跟踪检测、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襄区气发[2006]13号)文件,就加强建设项目防雷安全管理、防雷工程设计审核、跟踪检测、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通知强调指出: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“四同”(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验收、同时使用)。若违反通知规定,建筑设施(设备)因雷击引起火灾、爆炸、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,按照《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》(省政府第261令)从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。《通知》的出台对加大对全区防雷工作的监督及管理力度,提高全区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,确保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产生重要影响 。